龍泉市安仁鎮中心衛生院新建工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意見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24年9月1日,龍泉市安仁鎮中心衛生院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根據浙江智慧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龍泉市安仁鎮中心衛生院新建工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評和審批部門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場檢查,提出現場檢查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龍泉市安仁鎮中心衛生院位于龍泉市安仁鎮安西路40號,建于1981年,目前設有全科診療室、婦科門診、兒童門診、中醫診療科、化驗科、心電圖室、B 超室、放射科等科室。現有老門診樓一幢,綜合用房一幢,沿街業務用房一幢,宿舍樓 1 幢,占地面積4095m2,建筑面積1886m2。項目拆除老舊門診樓(602.11m2)和一層磚木臨時建筑(127.89m2),新建一幢業務綜合樓,新增床位50張,擴建完成后共有床位50張。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0年7月委托浙江省工業環保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了《龍泉市安仁鎮中心衛生院新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2020年8月11日取得麗水市生態環境局龍泉分局出具的審查意見(龍環審[2020]11號)。項目已進行排污許可登記,許可登記編號《12332502472400125J001X》,有效期為2024年6月19日-2029年6月18日。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1萬元,占總投資的7.1%。
(四)驗收范圍
為項目的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現場調查和項目資料查閱,環評中醫院污水處理設施為地埋式,實際建設中醫院污水為在地面上設置一套污水處理系統,采用一級強化處理+消毒工藝。項目建設內容與環評基本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 廢水
項目廢水為生活廢水和醫療廢水。生活污水進入化糞池處理后,與醫療廢水一起進入污水處理站(一級強化處理+消毒工藝)處理達到《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中預處理標準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安仁鎮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
(二)廢氣
項目營運期間產生的廢氣主要是地面停車位機動車尾氣、污水處理系統和醫療廢物貯存場所產生的惡臭氣體,為無組織排放。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各機械設備運作噪聲。通過合理布局和選用低噪設備等措施來降低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以及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四)固廢
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生活垃圾、醫療廢物、污泥。醫療廢物委托麗水市民康醫療廢物處理有限公司進行安全處置;污泥目前暫未產生,產生后則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浙江智慧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龍泉市安仁鎮中心衛生院新建工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
1、廢水
項目污水站出口廢水中 pH 值范圍、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石油類、動植物油、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濃度和糞大菌群數均能達到《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綜合性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預處理標準;氨氮濃度能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應標準限值。
2、廢氣
項目廠界無組織廢氣中氨、硫化氫和臭氣濃度均能達到《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中相應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3、噪聲
項目廠界晝間、夜間噪聲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1類標準要求。
五、驗收檢查結論
經現場檢查,龍泉市安仁鎮中心衛生院新建工程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中要求的環保設施,各類污染物排放基本達到相應標準要求,驗收檢查工作組建議通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六、后續要求
1、進一步完善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相關資料。對照項目“環評文件”及批復,進一步完善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表》,充實相關調查、監測信息。
2、進一步加強廠區雨污分流系統的建設。加強醫療廢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規范環保處理設施操作規程,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
3、完善固廢暫存場所,完善“三防”措施,完善標志標識及臺賬記錄,確保固廢的暫存、轉移、處置符合相應要求。
公示期:2024年9月9日-2024年10月4日
舉報電話:
18767864133
公示地點:龍泉市安仁鎮安西路40號;
2024年9月9日
聯系人:羅先生
手 機:18805788717
郵 箱:352244985@qq.com
公 司:浙江智慧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地 址:麗水市水閣工業園區惠民街5號